关于平顶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作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1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顶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新华区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经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拟推荐先进单位3个)

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  

新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新华区统计局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6名)

   新华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卉子  新华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淑静  新华区项目建设推进中心副主任

黄恒力  新华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股长

禄安楠  新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世鑫  新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副主任

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止。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新华区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采用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5-4938879

联系邮箱:xhqqwb@126.com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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