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姓名:赵晓生
单位:新华区应急管理局
执法证号:16040224045
原执法证号:1604022404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证因保管不当遗失,现宣布作废。
姓名:郝卫奎
单位:新华区应急管理局
执法证号:16040224011
原执法证号:1604022401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证因保管不当遗失,现宣布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证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执法监督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或执法监督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新华区司法局举报(举报电话:0375-2333157)。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豫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