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新华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我区全面依法治区队伍人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参谋智囊作用,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等实务工作者。

 对于在政府法治、土地管理、征收拆迁、建筑工程和房地产、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破产重组、基层治理、文旅规划、涉外法律等政府涉法事务方面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先考虑。

 二、选聘人数

 50人。

 三、聘任形式及聘期

 兼职,每届聘期为3年。

 四、申报日期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323日。

 五、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

 (二)教师、研究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理论功底深厚,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年龄原则上60周岁(截至2026331日)以下,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行业处分,没有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情形。

 (六)熟悉新华区区情、社情、民情,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工作内容

 (一)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和宣传培训工作,参与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二)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讨论研究,法律事务、规范性文件审查等,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三)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四)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工作。

 (五)参与涉外法治研究、涉外法律体系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交流等。

 (六)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

 (七)完成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定、社会公示、正式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下载表格:应聘人员请在“法治新华”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新华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承诺书》。

 2、提交材料: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职称证明、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2张、荣誉称号及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报送要求:请于2026323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新华区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股(地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新华区司法局208室),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huaquyfzq@163.com ,报名资料电子版(打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报名者姓名+单位),超出规定期限的不予接收。

 (二)初审

 申报者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将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经综合考虑申报者履历经验和业务专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

 通过“法治新华”微信公众号将拟入选专家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公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入选专家名单,颁发聘书,并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375-3873188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6316

附件1:新华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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