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7-2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6〕58号)要求,新华区财政局决定对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10月20日结束。现将被检查单位及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平顶山市新华区工商业联合会

2、平顶山市新华区医疗保障局

3、平顶山市新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平顶山市惠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此次检查,围绕以上单位2025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可延伸检查二级机构及相关单位。

 

 

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2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