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5-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财政预算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25年3月5日在新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新华区财政局局长 宫 哲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华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人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拼经济、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动全区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在此基础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9218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收入预算调整为102153万元,实际完成1022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09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下降5.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9.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381万元、上年结余21291万元、调入资金529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5万元,收入总计为230971万元。
2024年,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091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69169万元,实际完成1613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4%,同比增长17.7%。其中,民生支出121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3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898万元、调出资金306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0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万元,支出总计为218217万元。
收支相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为12754万元,系各预算单位未支付的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9895万元、上年结余35515万元、调入资金306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9100万元,收入总计为215120万元。
2024年,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186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38231万元,实际完成1184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7%,同比增长3.0%。政府性基金支出1184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61万元、调出资金10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700万元,支出总计为178187万元。
收支相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36933万元,系各预算单位未支付的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收入355万元,执行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退休管理人员生活补助和改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区域基础设施和环境。年终无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388万元,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收入预算调整为4235万元,实际完成44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3%。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支出预算为2990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2914万元,实际完成28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当年收支结余15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108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3575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21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05416万元。2024年底,政府债务余额3554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202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03439万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在核定限额之内。
2024年,全区共转贷政府债券103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000万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9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100万元);专项债券99100万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券527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4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37000万元),具体如下:
新增一般债券900万元,其中:用于平顶山市焦店智慧城市综合社区项目一期雨水工程100万元、用于平顶山市新华区30条道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800万元。
再融资一般债券31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务本金。
新增专项债券52700万元,其中:补充财力类13600万元,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收尾;项目建设类39100万元,用于光明路建设路周边区域及大香山路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20500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项目5800万元,用于长青社区26号院等6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000万元,用于八中家属院、幸福街小区等115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1000万元,用于平郏路平安大道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6000万元,用于中兴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2800万元。
再融资专项债券94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务本金。
置换专项债券37000万元,用于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
(三)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支持经济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政策性退税累计7903万元,惠及599户次,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二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全年科学技术支出5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同比增支828万元,增幅19.8%。主要用于企业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专项等领域,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促进企业提档升级;三是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政采贷”平台办理融资2537万元,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困境、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强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效率,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保障民生
加大教育投入。落实“两免一补”资金3278万元,惠及学生34783人。落实资金1203万元,用于学生资助、教师三项补贴、临聘教师工资、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教育优惠政策的补助发放。落实资金175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和能力提升、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落实资金15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的维修维护和采购等。落实资金1039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提档升级改扩建的改造项目。
加大三农投入。落实资金427万元,用于“和美乡村”建设。落实资金954万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落实406万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水库移民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落实资金848万元,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落实资金62万元,用于农业生产救灾、水利发展等。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8247万元,补贴项目43项,惠及群众35万人次。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落实资金269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工作。落实资金1085万元,用于就业及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资金1013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落实资金1362万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落实资金470万元,用于发放义务兵优待金。落实资金350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
加大卫生计生投入。落实资金2826万元,用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落实资金1000万元,用于年满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发放。落实资金995万元,用于失独家庭及独生子女残疾补助发放。
加大城乡建设投入。落实资金57782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落实资金18841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惠及9870户居民。落实资金12838万元,用于城市道路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落实资金11435万元,用于道路清扫保洁、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落实资金4588万元,用于道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落实资金1643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
加大文化投入。落实资金617万元,用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两馆免开、舞台艺术送基层及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
加大社会治理创新投入。落实资金1265万元,用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落实资金639万元,用于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资金201万元,用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资金160万元,为辖区居民投保平安家园险和民生综合保险。
3.坚持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牢固树立预算管理“一盘棋”思想,积极推进一体化系统与各领域财政业务系统整合对接,预算管理更加全面完整,预算执行更加精准规范,一体化系统运行更趋稳定高效,预算“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初步实现。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首次以经营权的方式对光明路53号院实现了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向区属企业划拨,盘活存量资产。完成欣华平台公司AA评级创建提质工作,为拓宽融资渠道和后续开展混合所有制股权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制定出台《新华区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重组整合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提高国资运营效率。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年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50384笔,总金额627701万元,同比增长59%。其中,直接支付业务31919笔,金额607484万元,同比增长62%;授权支付业务18465笔,金额20217万元。拒付和纠正不合理开支20笔,金额26万元。2024年纳入工资统发单位101个,全年工资统发总额32886万元。全年办理公务卡1322张,同比增长28%,刷卡金额903万元。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办理政府采购550笔,采购预算39041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35818万元,节约资金3223万元,节约率8.3%。积极动员全区预算单位在“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2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8.7%,同比增长27.8%。
提高投资评审质量。全年完成评审项目339个,核减金额15133万元,审定投资额91004万元,综合审减率14.3%。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各单位对新增预算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确保纳入预算项目质量。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评分反馈,督促各单位不断增强绩效管理责任意识。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对单位全部项目支出从设置绩效目标、事中绩效监控到事后绩效评价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选取7个重点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工作负重前行,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也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区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市场交易持续低迷,财源建设亟需加强;二是“三保”支出、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困难;三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凸显。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务实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当前的财政形势,确定我区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力“一体两翼”和“三个融合”“四项保障”工作布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狠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
202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7395万元,增长5%。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66270万元,增长8.7%。其中:增值税28766万元、企业所得税1028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866万元、房产税226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186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7%。
非税收入41125万元,下降0.5%。其中:专项收入34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842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41285万元,上年结转12754万元,调入资金3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61789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
202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6298万元,下降2.8%。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74636万元,项目支出52308万元,年初预留9000万元,人员经费预留6000万元,预备费160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127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线下支出科目)44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6178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市对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成预计22418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02万元,上年结余369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59453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553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8118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6933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政府债券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线下支出科目)13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5945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上级提前告知国有资本经营补助收入35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93万元,支出3471万元,结余1522万元。
(五)2025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1.持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的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抢抓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机遇,做好各项政策性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债券资金、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的向上争取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注入强劲活力。加大民营经济支持力度,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施“两新”政策,加快补贴发放,释放消费潜能。
2.持续强化增收节支措施,确保收支平衡。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统筹信息利用,加强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等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税收分析监控,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确保应收尽收。坚决贯彻“过紧日子”思想,始终坚持“量入为出”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和公用经费,严控项目支出,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3.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民生。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文化事业、城乡建设及社会治理等涉及民生利益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着力改善群众生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理财水平。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打破支出预算固化格局,科学安排重点项目支出。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持续推进财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密切关注消费税下划的政策动向,积极与上级对接,做好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5.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用足用好化债支持政策,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6.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优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审计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扎实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让财经纪律“长牙带刺”。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动作为,锐意进取,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鹰城现代化中心城区贡献新的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