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季度大众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名单公示
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入驻孵化基地的商户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商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经新华区人社局就业办初审,拟给予以下63人拨付2021年季度运营补贴563579元(具体名单详见《2021年季度大众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名单公示》),现予以公示。
如对名单中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
受理电话:2288107
附件:《2021年季度大众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名单公示》
2023年2月22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大众创业孵化基地2021年度运营补贴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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