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057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757人,失业人员就业6957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3人,新增返乡创业475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198人,创业培训100人,辅导返乡农民工创业548人。为22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434.4万元,获评市级先进单位。新华区获市级(星级)充分社区14个,总数位居全市第一,获得奖励资金35万元。在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评比中,推荐企业爆米科技获市级一等奖并获得奖励资金10万元。获得中央直达就业补助资金1048万元。新增2家市级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获得奖补资金30万元;1家市级大众创业孵化基地。“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4237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2486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200人。新增企业自主评价机构7家,社会评价机构3家。

    社会保障 2022年,新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13家,缴费人数5201人,退休人数2383人。工伤保险按工资缴费1045户,共计12738人。全年应征收基本养老金合计7610.49万元,应征收职业年金合计1984.19万元,征缴率100%;应拨付养老金待遇合计12149.19万元,全部发放到位,拨付成功率100%。7月份之前,完成对全区114家参保单位5226名参保人员的2022缴费年度基数申报工作,基数申报率100%,数据正确率100%。办理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109人,补发正式待遇65.78万元,累计为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退休“中人”核算正式待遇766人。完成全区2264名退(职)休人员2022年度养老金调整工作,拨付调待金226.13万元,并全部发放到位;完成全区2377名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3.87万人。落实提高社保待遇政策,从2022年8月起,最低基础养老金由110元/月提高至115元/月,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经筛选比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条件的新增重度残疾对象116人,代缴金额1.1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55人,特困救助对象1人,代缴金额7.56万元。办理丧葬抚恤金申领业务165条,涉及金额21.6万元。

    2022年,失业保险实际参保18524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15.92万元,代缴基本医疗保险20.5万元。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共为全区企事业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365万元;为5家企业办理缓缴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惠及474家企业,涉及职工5205人,返还金额181.24万元;为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3.44万元,农民工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36万元;为11名持证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500元;累计发放三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涉及8家企业9名高校毕业生,发放金额9000元。

    2022年,全区各类社保卡服务窗口累计办理社保卡业务共计5万余件次,卡管数据共计158991条,完成市定任务的101.3%。新增制卡业务4582件,其中农业银行1899件、工商银行2683件;网络申请311件、办理挂失业务1210件、遗失补卡业务1144件、重置密码业务7747件、信息修改业务992件,日均解答咨询电话30人次。申领电子社保卡26202张,发放库存卡5300张,其中农行社保卡4582张、工行社保卡718张。成立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全面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对875条疑点数据进行排查,追回资金25.61万元。

    生活保障 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群众基本生活。2022年,保障城乡低保24197人次,发放城乡低保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价格临时补贴、电费补贴共计937.9万元。保障城市低保户1570户、2210人,发放低保金770余万元;保障农村低保310户、345人,发放低保金81.4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9名,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2.24万元;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5万元,救助77户、151人,发放救助金5.98万元;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2875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11.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6万元,通过招标程序购买慰问品1000套、制作棉被640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保障孤儿、超龄在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超龄在校孤儿582人,发放生活补助金57.04万元。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救助劝导等工作,接待和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6人次。

    退役人员优抚优待。全年为辖区690余名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伤残抚恤金和各类定期补助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共计1179.2万元。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二次报销34人次、41万余元,为4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金6164元,组织146名“参核”退役人员进行年度体检。为符合发放条件的194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55万元。

    医疗保障 2022年,全区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参保120648人,城镇职工参保14505人。城镇职工基金收入总计25071.60万元,年支出总计22737.6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总计6887.59万元,支出总计11806.56万元。按照应资尽资、应保尽保的原则,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全年资助特困人员29人次、0.93万元,低保对象2211人次、17.69万元;医疗救助579人次,共39.97万元,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5.78万元。